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阶段情况和近期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特点,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动全省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有效做好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规定,遵循“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经济合理、安全改造”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22年底,广东省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基本实现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用气餐饮场所提供安全保障。
《通知》共提出3方面10项主要任务。分别从强化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任分工、明确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要求、做好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日常管理向全省城镇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提出要求。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突出了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发力,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方案,扎实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积极探索税费减免、金融服务、气价优惠等支持政策,提供设计、购买、安装、维护“一站式”的便民服务,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执行入户安检制度,告知、提醒、帮助餐饮场所经营单位或经营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另外,要求各地要持续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普及燃气安全自查的基本知识,不断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