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出台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 让招标人实施好定标权 2023年08月08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招标人实施好定标权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定标分离,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审规则和定标规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再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早在今年1月份,茂名市就出台了《茂名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办法(暂行)》,指出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招标人“权责不对等”、择优选强效果不理想、评委评标偶有不公正等问题。对此,茂名市推行“评定分离”改革,从总则、招标责任、开标程序、定标中标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六大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了全面改革和规定,提高招标投标的效率、效果和工程质量。

  “此次出台的操作指引是对评标定标分离办法的进一步细化,让招标人实施好定标权,切实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茂名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操作指引包括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向同级政府报告工作指引、单位定标委员会专家库组建和抽取工作指引、明确定标要素工作指引三个方面。与以往的评定合一方法相比,评定分离可以有效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还责还权于招标人。根据操作指引,招标人可自主选择引入“考察、答辩、清标”流程,在招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答辩和对投标文件、方案进行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