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汕尾双职工最高可贷78万元 2025年07月04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符映雪报道:近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及可贷额度计算倍数,以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基于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稳健的运行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开户单位113个,实缴单位达1715个;新增开户职工8859人,实缴职工规模达11.36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3.86亿元,缴存总额214.37亿元,缴存余额73.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9%、15.25% 和 12.15%。提取方面,上半年提取额9.66亿元,提取总额140.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1%和16.79%。贷款发放方面,上半年共发放贷款505笔、2.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60%和9.09%;贷款总额73.65亿元,贷款余额5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97%和- 0.19%。

  通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汕尾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为69.94%,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该市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和缴存余额倍数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后,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将由原来的48万元提升至52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将由原来的72万元提升至78万元;同时,可贷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6倍提高至18倍。

  据了解,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助力缴存职工特别是刚需群体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