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积金政策迎三大调整 多孩家庭购房贷款额度再涨20% 2025年09月19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公积金更新15年以上电梯,多孩家庭购房贷款额度再涨20%,全国范围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放宽……9月15日起,梅州市公积金政策迎来三大调整,三大优化举措精准服务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新政有效期5年。

  其中,针对老旧小区居民关注的电梯更新改造资金难题,《通知》明确了提取政策的适用范围与操作细则。本人及配偶拥有所有权的梅州市既有住宅,其电梯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15年的,在启动更新改造后1年内,可以户为单位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以每户实际分摊费用为限,且需扣除已享受的政府补贴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电梯整体更新更换,单纯维修或更换零部件不在支持范围内,且仅支持本人及配偶名下住宅,父母或子女房产无法申请提取。

  同时,在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消费方面,新政大幅提升贷款额度。对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离异家庭按抚养权核定子女数量),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梅州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申请人如果同时符合梅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叠加计算。

  新政实施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含省外非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均可一次或分次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款。异地购房提取政策优化,进一步打破了地域与户籍限制。

  值得关注的是,异地购房提取的人员范围根据购房地域有所区分:在广东省内或省外户籍地购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在省外非户籍地购房,则仅限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所有异地购房提取均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父母及子女提取仅限一次性办理。若在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需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