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10月20日,东莞市住建局出台《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办法》包括七个章节二十七条内容,明确专家库按岩土、模架、其他共三个专业类别分类,采取申请入库方式,按照择优选用、社会公示的原则确定入库专家名单,规范专家入库程序。
进入专家库的专家有权接受委托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及其相关活动,提出论证意见并获得报酬。同时,专家有义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科学、客观开展专家论证等工作并承担责任,接受监督,协助住建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程抢险、事故分析、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
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如专家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廉洁自律等规定,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的,调整出库并解除聘用专家资格。
据悉,东莞将依托“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论证项目及专家管理系统”,对专家实行“一人一档”信息化管理,记录专家基本信息及工作质量情况等内容。同时,对论证项目信息化管理,专家论证后需及时上传并确认个人审查意见,论证通过后系统生成论证方案二维码,由委托方张贴于论证报告封面,作为论证报告的防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