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顺德区“光伏+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2025年12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指引》适用于顺德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既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设施的相关活动,为确保政策落地具有直观可操作性,同步编制《顺德区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图集》作为配套文件,为项目的设计、审查与实施提供风貌管控标准和技术要点依据。
在风貌管控的总体要求上,《指引》明确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所依托的建(构)筑物应具备合法合规性。根据区域历史文化价值、景观敏感度、生态重要性等因素,顺德区划分为禁止区域、可建区域,实行差异化风貌管控。
其中,禁止区域范围包括已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列入拆迁计划的建筑,存在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历史文化名村、街区、历史建筑等法定保护对象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城市主干道、国省道、高速快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50米范围内的建筑等。可建区域则为禁止区域以外的范围。
《指引》规定,“光伏+建筑”项目风貌管控主要应用场景有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停车棚、水利设施等。特别要求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新建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市政设施,应同步设计建筑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宜装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