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文规范全市瓶装气充装经营 企业需建立统一配送管理体系 2025年11月14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罗杰报道:近日,惠州市住建局、惠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统一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和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经营、充装、安全管理、行业自律及监督监管五大维度提出明确要求。

  在统一经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两项核心举措。一是规范配送服务。《通知》要求企业建立统一配送管理体系,鼓励自建配送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配送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配送车辆需符合安全标准且配备消防器材,同时逐步推进配送入户、取消用户自提。二是实行明码标价销售。《通知》明确,企业需通过电话、网站等渠道告知用户产品与服务标准,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需公示销售价格、押金、送气费等收费项目,禁止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在统一充装方面,《通知》明确,企业须落实充装前检查制度,对气瓶定期检验情况、外观质量、安全附件等严格核查,超期未检、报废、改装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充装过程需严守安全规范,按气瓶额定容积充装,杜绝超装、错装,充装后须检漏确认无泄漏方可交付,鼓励企业安装智能充装设备实现全程监控与数据可追溯。此外,企业需使用国家规定的可追溯气瓶,建立电子档案记录气瓶生产、检验、充装等信息,推广智能角阀气瓶以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防止气瓶流失或非法改装。

  在安全管理层面,《通知》要求落实三项统一要求:一是推行实名购气制度,依托“惠州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及企业自建平台完善用户信息档案,加强身份核验,建立产品与服务责任追溯机制,确保气瓶与用户信息对应、随瓶可查;二是强化用户安全宣传,企业交付气瓶时需“随瓶安检”,告知用户正确使用方法与应急措施;三是提升安全服务能力,加强安检、送气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要求企业建立实操培训室,提升人员隐患排查、风险辨识及应急处理能力。

  《通知》还明确要发挥行业自律与强化监督管理作用。市燃气协会需牵头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组织安全与技能培训,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同时搭建政企沟通桥梁;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将落实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超装错装、使用报废气瓶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吊销资质并公示,各县(区)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群众反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