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萝岗和苑公租房(图源:广州市住建局)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公租房轮候管理,降低补贴申领门槛,同时明确资格审核要求。新规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日。
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亮点之一,是缩短了轮候期间住房租赁补贴的申领时限。此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需轮候满5年,且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才可申领补贴。新规将这一时限下调至3年,意味着更多轮候家庭能更早获得住房租赁支持,缓解租房压力。
在补贴申请流程上,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登录指定网站在线申请,二是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现场办理。经审核符合轮候期间领取补贴条件的家庭,补贴将从审核通过的次月起计算并发放,流程便捷度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通知强化了轮候对象的资格审核管理,明确轮候对象原则上每3年需参加一次资格审核。审核启动后,轮候家庭需自收到住房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格审核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审核结果直接关系轮候资格,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轮候,且原轮候号保持不变;若不符合保障条件,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取消其轮候资格,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步停止发放轮候期间的住房租赁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三种情形的轮候家庭将被直接取消轮候资格,并停止补贴发放:一是拒绝签收资格审核通知书;二是未按通知书要求提交审核资料;三是在审核过程中,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补齐所需资料。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租房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避免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占用保障资源。
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局了解到,此次政策调整是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机制的优化完善,既通过缩短补贴申领时限为轮候家庭提供更及时的支持,也通过严格资格审核保障政策精准落地。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均以新规为准;通知未涉及的事项,仍按照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