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印发《东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手段,压实集中建设管理单位责任,强化参建各方履约义务,破解“重投标轻履约”的行业痛点,引导企业“苦炼内功、诚信经营”,把项目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办法》自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
《办法》共8章31条,核心围绕合同监管、关键人员履约、资金监管、分包及工程变更监管、履约评价等环节构建监管体系,实现了从合同签订到竣工评价的全周期监管。一是抓住了履约过程中“关键的人”,锁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等岗位,实行人脸识别考勤,严格控制变更;二是抓住了“关键的钱”,实行工程款监管账户制度,动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抓住了“关键的事”,严格落实分包与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并接入“云平台”。
具体而言,《办法》明确东莞市发改局统筹协调标后履约监管,东莞市住建局运营“东莞市建设工程管理云平台”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单位为履约管理责任主体。“云平台”归集人员、资金、分包等监管数据并实现多系统数据共享,为监管提供支撑。
《办法》规定中标后30日内须在“云平台”完成合同网签,建设单位定期开展履约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锁定管理和人脸识别考勤,明确各岗位最低出勤率,变更需集体决策。工程款专款专用,人工费用直接汇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对资金使用实施穿透式监管。
《办法》明确分包需经建设单位审批并备案,合同中应列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可以分包的表述。工程变更应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包与工程变更信息需上传至“云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