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薛睿报道:5月6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优化提取和贷款政策,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帮助市民实现安居梦。
《通知》明确,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的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统一首套房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并统一普通缴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标准,缴存人申请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最高额度提至150万元;II类人才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70万元。
这是继今年2月惠州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基础额度后,再次提高贷款额度。相较此前政策,普通家庭贷款额度实现倍增,将有效减轻购房者首付及月供压力。但商转公贷款的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
《通知》还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新政支持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惠州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款)。
针对异地缴存群体,新政放宽了商转公贷款限制。异地缴存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依规缴存的,可在惠州市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