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支持城市更新、装修自住住房提取 2026年06月05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6月2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就《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珠海拟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增设城市更新提取和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事项,以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

  在城市更新提取方面,缴存人符合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可按照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中的个人出资部分。

  在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方面,若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内拥有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该套住房的装修。每个家庭仅可就名下本市一套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的额度,按照所装修住房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1500元/㎡的标准核定,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装修支出金额。

  据介绍,目前,珠海现行政策未将常规室内装饰装修、厨卫翻新、管线改造等支出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众多缴存职工在完成购房后,面临室内装修、设施更新等资金压力。同时,在城市更新改造实践中,缴存职工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环境提升等城市更新项目时,需自行承担室内装修改造、厨卫更新、管线改造等费用,现行政策亦未设置配套提取渠道。增设城市更新改造提取和装修提取事项,具有广泛的现实需求。

  目前,珠海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良好,风险可防可控,能保障该两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若正式推出,将有效缓解缴存职工住房装修资金压力,助力城市更新落地实施,有利于激活住房消费,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属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2日—6月11日,公众可通过邮寄、电邮、在线提交等方式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