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布楼市“南十条” 换新房最高可获17万元补贴 2026年06月05日  

  

  南沙城区 刘伟 摄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通讯员谢子亮、高玉蝉报道:6月2日,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广州南沙新区房地产协会承办的2026年南沙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大会暨“南十条”发布会在南沙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会议现场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沙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南十条”)。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刘炜在会上表示,南沙正以“好房子”建设提升品质、以“以旧换新”与“南十条”等政策降低置业门槛、以优质城市配套增强宜居吸引力,多措并举推动房地产市场稳预期、去库存、优供给,全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示范区。

  会上,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荣毅对“南十条”进行解读,并表示“南十条”将与“穗八条”同向发力、同频推进。

  据介绍,“南十条”涵盖以旧换新、现房销售、购房入学、保障房收储、存量盘活、好房子建设、15分钟生活圈、市场化安置、一站式政务指引、风险防范等十个方面。

  其中,在“以旧换新”方面,面向居民开展“收旧房、换新房”活动,收房范围为广州市全域,购买的新房需位于南沙区内。“旧房”收购款可直接抵扣“新房”购房款。同时,按新房总价1%发放专项补贴,单套最高2万元,补贴总额3000万元,用完即止。

  陈荣毅特别说明,与广州市“卖旧买新”按贷款总额1%补贴(最高3万元)不同,南沙按购房总价补贴,全款、低贷款购房者均可受益,购买200万元新房即可拿满补贴。两项补贴可叠加,还能与南沙人才生活补贴叠加,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最高可获17万元补贴。在置换模式上,由开发商或其指定单位直接收购旧房,省去中介挂牌、自主售卖等繁琐流程,居民与开发商谈定价格、补齐差价即可一步到位置换新房。

  在购房入学方面,网签即可申请学位,探索商办物业入学。据介绍,自2025年起,南沙已落实“购房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完成网签即可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今年还将有条件探索购买商办物业入学,进一步降低安家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