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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部署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2023年底基本形成市场定价机制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8月20日        版次:01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刘洁报道:近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湛江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湛江市基本形成工程造价市场定价机制,到2025年底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价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将在湛江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部分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中选取工程造价改革试点,从开拓计价模式的新思路、探索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的改进工作、创新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和应用等方面工作中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试点开拓计价模式的新思路

  

  《实施方案》指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市情出发,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引导试点项目试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等工程计价方式,并在工作计划中予以明确。试点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等造价成果可通过市场询价,结合类似工程造价数据、造价指标指数等编制和确定。在确保项目投资可控的情况下,试点项目可不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推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成本竞争报价。

  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及国际通行做法,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编制依据。通过试点项目分析总结现有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范中与市场定价机制不一致的条款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受定额约束限制的规定,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创新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根据市场实际和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工程计价依据,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评审后统一发布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规则统一、行业共编、数据共享、动态调整”的计价依据体系;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编审工作,及时发布本地区人工、材料、项目等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服务费用的市场价格信息;积极构建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制订发布企业(团体)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供市场主体参考。  

  继续扎实做好“四价备案”工作,以筹建“湛江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单位数据库”为契机,加快建立湛江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数据库,按地区、工程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造价指标指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运用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确保工程投资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主体责任

  

  《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建设单位结合工程实际,综合运用自身形成的或市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或者第三方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有效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推动建设单位实施贯穿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各环节的多层次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以目标成本管控为核心,实现市场化、动态化全过程造价管理;引导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按照《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DBJ/T15-153-2019)要求,实施全过程造价管控。   (下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