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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调蓄塘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通讯员赵雪峰报道:近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广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要开展“加强流域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城市水系统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信息化能力建设”等4大方面11项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完善机制体制等保障措施,为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2021年,广州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强调,广州市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提高城市韧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据悉,到2023年底、2025年底、2030年底,广州市城市分别累计有不少于40%、45%以上、80%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工作方案》指出,广州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有三大指导方针: 一方面,对照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要求,充分认识超大城市建设的复杂性,认真反思并着力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硬底化较多、洪涝灾害风险较大、水环境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精准施策、举一反三,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全过程。 另一方面,广州要探索适合超大城市的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建设顶层技术体系和与之配套的行政管理体系,构建“流域—片区(排水分区)—建设项目”多层级体系。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将改善群众的直观感受作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出发点,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水安全、水生态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水平,实现海绵城市“共建、共享、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