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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旨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资料图片)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通讯员穗建报道:近日,经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加强年度实施计划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科学、有序编制城市更新(不含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 忌“大干快上”,需“拆建并举” 《意见》提出,在年度计划编制过程中,要重点坚持“补短板、惠民生、强弱项”、维护土地市场稳定、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重大战略平台建设等四大原则。 具体而言,首先是在年度计划项目选择过程中,优先选择能够补齐城市短板、强化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环境质量的项目。其次,要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增量建设用地供应市场的联动机制,通过年度计划管控开发节奏,维护土地市场稳定有序。 此外,在年度计划项目选择过程中,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避免“大干快上”造成房地产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衡,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坚持“拆建并举”,拆迁的同时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实施,有效调节住房需求。与此同时,聚焦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部署,将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与广州市重大战略平台建设需求有序衔接,支持城市重大战略平台建设。 未入年度计划者不得审批方案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五点主要举措。 首先,广州将坚持年度计划管理的刚性约束。经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印发的年度计划,作为城市更新项目方案审批的依据;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得审批方案。此外,还将与历年项目计划等做好衔接。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指引下,做好年度计划与历年项目计划、工作方案等的衔接,在厘清城市更新项目历年存量基础上,合理安排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增量,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在加强年度计划编制统筹方面,广州拟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先申报纳入储备库。储备库中的项目,在前期工作基本成熟的情况下,报经广州市城市更新部门组织的评审通过后,方可列入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报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年度计划应提出具体的年度任务目标,对本年度各项目计划的审批进度、投资完成及开工建设情况等予以明确。 同时,广州将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考核。广州市城市更新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计划中推进缓慢的项目,各区城市更新部门要加强督导,积极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报市、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年度计划的年终完成情况,由城市更新部门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考评各区政府“三旧”改造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参考,及安排下一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最后,完善年度计划的调整退出机制。年度计划的动态调整,由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报市城市更新部门汇总,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列入年度计划后,连续两个年度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应就其是否继续列入年度计划,向市城市更新部门做出说明,并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从年度计划中退出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继续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