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10月10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这是自今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自通知以来广东第12个地级市跟进的下调利率通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其中,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以首套住房公积金等额本息方式贷款100万元,30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均还款额为4270.16元,比下调前的每月少还81.9元。 值得一提的是,湛江市拟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根据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草拟的《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金额调整后最高达到70万元,目前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目前,广东省各地正在积极响应跟进该项政策,全国其他地区的多个城市也陆续下调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该政策是在我国坚持“房住不炒”的基调下,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房地产宽松政策再加码。随着该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将进一步激活国内房地产市场,实现普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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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持,有利激活房地产市场
我省多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10月14日
版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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