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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出台《条例》提高暴雨灾害防御能力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11月18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目前这项立法是我国地级市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河源市地处粤东北山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降雨特征显著。面对暴雨灾害频发易发重发的严峻形势,加强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立法,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河源市通过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暴雨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暴雨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以立法促发展、保善治。

  2022年3月,《条例》列为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正式项目,由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河源市气象局牵头负责起草工作。同年9月,《条例》在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三次审议并通过,并于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预警发布与传播、响应措施、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以上位法为依据,结合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职责、预警发布与传播措施、响应措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和细化,强化各级各部门联动,重点突出基层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构建完善全社会共同防御暴雨灾害格局。

  其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编制农村削坡建房技术指引,督促、指导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指导建筑企业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组织排水防涝设施维护,负责所管辖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共设施(不含房屋建筑)安全运行和抢修,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措施和易涝点整改工作。

  河源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为做好新形势下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接下来,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将强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条例》公布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全力推动《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