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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西湖定位山水园林、生态景园、度假胜地

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生态风景名胜区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11月18日        版次:07    作者:

     美丽的潮州西湖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潮州市林业局发布了《广东省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据悉,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是具有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物古迹和优美的自然景观,融自然和人文协调统一,以生态与风景资源保护、科普科研、休闲观光为主要功能的城市风景类省级风景名胜区,其风景资源具有历史悠久、特色鲜明、资源集中等特征。《征求意见稿》指出,规划将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打造成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态风景名胜区。

  

  预测近期游客将达147 万人次/年

  

  《征求意见稿》规划将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打造成集休闲度假、参与体验和游览观光功能为一体,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城市型省级风景名胜区,主题形象定位为“山水园林、生态景园、度假胜地”,并预测潮州西湖风景区游客量将在近期(2022-2027年)达到147 万人次/年,在远期(2022-2035 年)达到216万人次/年。

  此外,在资源及环境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对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资源进行全面而有效地保护和展示,严格保护西湖风景名胜区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同时加快风景名胜区内违规违章建设治理整顿,并拟根据景区结构、游览方式和游客量分布,调整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组织系统,减少并逐步消除不适宜的商业活动对风景名胜区整体游赏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讲稿》指出将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西湖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内一流的旅游环境,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风景名胜区的典范。

  

  实现“山湖共生,水绿交融”空间格局

  

  《征求意见稿》强调“生态为先,和谐为本”的规划理念,以“山湖共生,水绿交融”为整体空间格局,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风景和谐,文化与生态和谐”的目标,对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实行规划分区,将分为西湖景区、韩祠景区、慧如景区。

  其中,西湖景区定位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保护葫芦山(西湖山)山体及其所附着的摩崖石刻等重要资源为主,建设成一个集科普教育、水上娱乐、市民游憩和节假日活动的场所。韩祠景区将主推文物保护、人文景观游览功能,景区内将加强潮州文化及生态环保方面的景观资源设置,保持游赏活动。慧如景区则定位为集休闲、度假、静休与修学为辅助的多功能旅游景区,将完善植物园的改造建设,完善慧如公园和泰佛殿的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

  

  重点保护水环境质量及动植物资源

  

  在保护培育方面,《征求意见稿》根据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划分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实行三级分级保护。

  其中,一级保护区被视为核心景区,规划总面积14.12公顷,包括自然景观保护区13.47 公顷,国家级史迹保护区0.65 公顷。

  针对西湖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特点,其保护规划的重点是水系生态、文物古迹、山体地貌和植被。《征求意见稿》要求,除了遵循自然景观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各项保护要求以外,核心景区应该立桩定界,明确核心景区界线及范围,其保护重点是西湖的水环境质量,以及湖区沿岸良好的动、植物资源,必须严格按照自然景观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的相应保护措施实施,稳定西湖生态环境系统。同时,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征求意见稿》同时要求加强宣传,使游人和当地居民自觉、主动地参与保护工作。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分别做出搬迁、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处理措施。而建立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系统,严格实施对核心景区保护、规划以及建设活动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