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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住建局推行“房地产企业服务官”制度

“一楼一策”为企业排忧解难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1月16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茂名市住建局持续优化制度供给,探索推行“房地产企业服务官”制度,在市区织密精准高效企业服务网格,助力全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去年9月,茂名市住建局推出“房地产企业服务官”制度,建立由市住建局处级领导领衔、各科室及下属相关单位组成服务小组支撑的企业服务体系。目前,茂名市区共有13名“服务官”、16名服务小组组长、31名服务小组成员,覆盖市区在建在售的31家房地产企业。

  

  主动作为,贴心服务

  

  茂名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建立市区房地产企业服务官制度的通知》,落实“服务官+服务小组”管理服务机制,由局处级领导担任服务官,局各科室科长任服务小组组长,服务小组成员由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派员组成。针对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由服务小组负责协调职能部门,必要时可报局党组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有效提升服务水平。2023年,已帮助31家企业协调解决问题50个。各服务小组与局相关单位、质安中心、检测站积极协调沟通,为支持满足企业诉求,落实了可提交相关资料进行预审、加快办理企业相关手续。

  

  职责明晰,精准服务

  

  茂名市住建局全面落实市区房地产企业“服务官”制度,践行“一家企业、一位领导、一个小组、一跟到底”的工作责任制。为实现对市区房地产企业的精准化、全覆盖化服务,建立了市区房地产企业服务联系表,明确了企业联系人,成立了31个服务小组。目前,市区在建在售的31家房地产企业已全部纳入服务网格体系,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每个服务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与房地产企业对接,了解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因企制宜,制定“一楼一策”,高效率、高标准为企业排忧解难,并填写《茂名市区房地产企业服务记录表》,由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收集汇总。2023年,已开展为企业服务101次,提出意见建议92个。

  下一步,茂名市住建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该市实际,健全市区“房地产企业服务官”制度,持续推进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住建部门创新为企服务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纾困解难“服务官”作用,推动茂名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茂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