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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再出新政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3月05日        版次:04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报道:《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68号)已于3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管理办法,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根据此前佛山发布的《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截至2月2日,佛山市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20亿元上限,目前剩余额度约为6300万元。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时,将恢复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1〕14号)文件执行,即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可贷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