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记者从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9月5日起,云浮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至40万元。 根据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4日发布的通知,单个缴存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两个(含)以上缴存职工在本市辖区内共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或产权共有人应得的贷款限额合计,首套、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 通知明确,该调整措施自9月5日起实施,未涉及的事项按原政策执行。对在本通知实施之日前,已在本市购房且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平台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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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至40万元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9月06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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