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10月1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组织全省住建、城管部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及其等级研判和治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的组合。根据《通知》,风险等级的确定可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提供的风险矩阵法开展,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将风险研判为四个风险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红色指现场的作业过程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极易引发群死群伤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施工作业;橙色指现场的作业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极易引发人员重伤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作业;黄色指现场的作业过程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人员轻伤事故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施工作业;蓝色指现场的作业过程存在较低安全风险,可能会造成人员轻伤及以下事件或较低的经济损失的施工作业。 对于研判为不同风险等级的项目,《通知》明确将实施差别化监管。其中,风险等级研判为低风险的,巡查频次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1次;研判为一般风险的,巡查频次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判为较大风险的,巡查频次原则上每2个月不少于1次;研判为重大风险的,巡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当工程项目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明确可以进行提级监管,将该工程项目风险等级升级为重大风险。 《通知》还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其中,对未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体系的予以预警,督促整改;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风险及其等级辨识、评估、登记、公告、改进等工作的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风险未制定管控措施及应急措施的予以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风险管控失效形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采取措施立即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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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及等级研判和治理
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严格监管隐患排查治理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10月22日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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