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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蓬江推出人才住房新政

顶尖人才免费居住满3年即赠房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05月30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出台,新政放宽了原有住房限制条件,加大了对部分类别人才配售人才住房享受的优惠和折扣,同时针对国家级领军人才及顶尖人才推出“免费居住满3年即赠房”的举措。新政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与旧版政策相比,新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取消了申请人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和面积的限制,使已在本地拥有小户型住房的人才仍可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红利。同时,新政加大了部分类别人才配售人才住房享受的优惠和折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新供地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所属企业推荐的取得本科学历或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才,可享受房屋配售基准价8.5折的优惠,毕业2年内申请者还可叠加其攻读最高学位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总金额相等的购房优惠,进一步加大了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国家级领军人才及江门市顶尖人才群体,新政推出了“免费居住满3年即赠房”举措,全职工作满3年后直接获赠120-150平方米人才住房产权,进一步提升了对顶尖人才的吸引力。此外,已配售人才住房的人才满5年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人才住房时,需核定的服务年限由5年降低至3年。

  新政还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首次将华侨华人、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才纳入覆盖范围。同时,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推出梯度优惠标准:配售方面,一级高层次人才可享房屋配售基准价7折优惠,二级人才及博士研究生8折,三级人才、硕士研究生等8.5折,其他本科及高级工人才9折;配租方面,一至三级人才分别享受120平方米、100平方米、70平方米的租金减免。

  与此同时,新政在人才安居保障体系方面也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规定配售的人才住房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进行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等行为;配租的申请人如连续2个月未按时缴交租金,人才住房所有人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配租的人才住房,并追回欠缴租金。同时,新政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占用住房、骗取优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列入名单,情节严重者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