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以下简称《纳管办法》),明确将加强全市限额以下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纳管办法》以建立“全覆盖、明责任、强监管、重共治”的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新机制为核心内容,清晰界定了哪些活动需要纳入管理,实现“应管尽管”。《纳管办法》明确,限额以下工程指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如小型房屋修建、市政维修、水利交通小型项目等)。对于涉及变动主体和承重结构等6类情形的“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将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同时,《纳管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建单位、部门及属地职责。建设单位/业主需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如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登记,督促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违法发包或要求违规作业,且安全责任不因外包而转移;施工单位需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如必须持证上岗,编制安全方案,进行安全交底,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规范现场作业,并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负责开工登记核查、日常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和报告,是联动机制的重要一环;政府部门/镇街(园区)负有监管和指导职责,其中市级部门负责定规则、强指导,镇街(园区)负属地主责,建机制、抓巡查、促整改,而村(社区)负责吹哨、报告,形成监管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纳管办法》并非简单对限额以下工程进行限制监管,新规还通过简化登记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到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或镇街(园区)服务点进行开工登记,报告项目基本信息。登记后,巡查人员会依据工作指引上门检查,重点查看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属于禁止行为(如擅自变动承重结构)等。对未登记擅自施工、超范围作业、拒不整改隐患、从事违法建设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实现闭环管理。项目结束后办理注销,并填报建筑废弃物处置信息,形成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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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加强全市限额以下 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限额以下工程实现“应管尽管”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12月30日
版次: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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