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管佳报道:近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胜銮介绍,《条例》于2025年10月3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2月4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对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产生与运输、利用与消纳、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范,内容涵盖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垃圾核准管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与运输监管、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消纳处置效能、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监管及科学设定法律责任等六大方面。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方淑敏表示,《条例》聚焦居民装修垃圾处置的痛点难点,作出既贴合民生实际,又具备可操作性的系统规范。明确个人在装饰装修住房的过程中免于办理排放处置核准手续,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责任。 东莞市城管局副局长闫凯表示,东莞市城管局将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普法和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启动宣传策划与制作,同时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审批人员、建设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不同对象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筹划开展“条例进社区”“工地课堂”等活动,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此外,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构建联合监管与执法机制,形成全链条监管合力。 闫凯针对工程项目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和信息化手段作了说明。他介绍,《条例》对工程项目工地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消纳各环节均设定了严格规范,如施工单位需编制处理方案并备案、运输车辆需密闭并整洁出场、消纳场要建立台账等。在监管方面,通过东莞市建筑垃圾智能化管理系统推行电子联单制度,对运输车辆实行动态监控,并强化对处置场所的视频联网监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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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建筑垃圾管理条例3月起施行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1月13日
版次: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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