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近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共同发起的第二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推选活动公布获奖名单,《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全国20个省份的61部省、市级地方立法中脱颖而出,成功获评“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成为广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历史文化保护立法的重要成果。 此次推选活动经过形式审查、专家函评、终审委员会评审及一个月公示等严格环节,最终选出10项“地方立法十大范例”。《规定》位列第四,是华南地区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唯一入选的立法项目,其立法实践与实施成效得到全国立法领域专家的高度认可。 作为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广州现有1361处认定公布的传统风貌建筑,是城市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起草单位,深入越秀、荔湾、海珠等9个区29个点位开展实地调研,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针对传统风貌建筑利用不足等问题研究提出12项针对性措施,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全过程。该《规定》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已获评广东省地方立法典型推介案例,其探索创新做法还被住建部作为可复制经验向全国推广,《人民日报》也曾头版报道其立法经验。 自实施以来,《规定》的落地成效持续显现,广州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机制。全市各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部门联动与属地管理;海珠区率先编制保护利用图则,黄埔区出台专项保护指引,各区扎实开展建筑认定、挂牌、巡查等基础工作。同时,广州还打造了一批精品示范项目,越秀区北京路步行街实现“一栋一策”修缮活化,荔湾区以“绣花功夫”推进14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永庆坊效应持续扩大,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路径,让传统风貌建筑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为“老城市新活力”注入文化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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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获评全国“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立法实践与实施成效获专家认可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2月10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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