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车浚清报道:3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两则征求意见稿,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支持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引导绿色住房消费。 3月25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佛山市政府网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两个方面。一是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2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其他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调整。二是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的上浮幅度及适用范围:购买佛山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装配式建筑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幅度提高至20%;最高贷款额度上浮的适用范围由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同时,新增支持本市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范围内的购房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同日,《关于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也在佛山市政府网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拟优化贷款管理流程、强化缴存义务。其中明确,受托银行自受理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作出贷款风险评估,并将符合贷款条件、通过贷款风险评估的业务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自受托银行送达材料次日起4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审批。同时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如贷款期间连续9个月或累计24个月不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应当及时结清贷款;在借款人结清贷款前,其所欠贷款的利率于次年调整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贷款利率,如属浮动利率情形的,按规定上浮利率执行。 目前,两份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实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sgjj@foshan.gov.cn,并留下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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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出台公积金新政
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20万元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3月31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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