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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

压实源头减量职责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4月17日        版次:01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通讯员岳建轩报道: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 加强源头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以及联单管理等落实情况全面纳入施工安全日常监督范畴,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收费、谁负责”原则,从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强调“压实源头减量职责”,建设单位要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首要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试点推行模块化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

  严格核准备案制度是管控的重要环节。《通知》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依规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要确保备案的工程项目与施工许可证相对应。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公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与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垃圾管控的重要抓手,《通知》明确三方面要求:一是做好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施工单位需制定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明确分类标准、收集要求及责任分工,并配备建筑垃圾管理人员。二是推行绿色施工标准。规范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精细化施工模式,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避免二次损坏。三是筑牢闭环管控防线。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控要求,确保转运全程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