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打破传统用地限制,允许存量建筑临时转换使用功能。 杨榆洁 摄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通讯员穗规资宣报道: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动工商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工商业用地推出23条具体措施及自持物业转可售地价评估计收、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2份配套规则。 降用地成本,为实业减负松绑 聚焦工业用地降本增效,瞄准“企业减负、实业赋能”,广州推出“弹性适配+精准惠企”组合政策。 《指导意见》提出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工业项目可享受出让金分期免息缴纳优惠,划拨工业用地提容可暂不办理有偿使用手续,让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增资扩产、转型升级。同时,供地模式精准适配,持续推广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优化供前评估全流程,结合企业发展周期灵活确定出让年限,从源头杜绝土地资源浪费。此外,配套保障提前谋划,支持集中规划打造高品质产业邻里中心,完善生产生活全链条服务功能。 优商服配比,让商都更具活力 围绕“千年商都”提质升级,广州以“供需适配+存量激活”为抓手,优化商服用地布局配置。 《指导意见》优化商服用地供需比,结合市场去化周期和存量现状,精准调控供需结构,同步建立自持比例挂钩地价机制,根据自持年限和比例合理确定出让起始价,引导商服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同时,加快招商逻辑转换,针对市场主体“降空置、促流通”的纾困诉求,推行“以房引商、以商引商、以链聚商”模式,让商服资源既服务产业发展,又惠及民生福祉。 拓产业空间,促存量灵活焕新 面对存量时代土地利用难题,广州通过“用途松绑+低效焕新”盘活存量资源,解锁更多产业发展空间。 《指导意见》打破传统用地限制,允许存量建筑临时转换使用功能,首次期限设定为5年,届满前可申请延期、永久转换或退出,为产业转型、业态升级提供灵活缓冲。《指导意见》提出,与现行规划不符但近期暂不实施的,可按照原合法审批文件申请后续实施建设或暂时保留现状使用;鼓励分散多地的用地,通过收购、置换、整合等多种方式实现产权归集及成片改造,允许整合零星用地、边角地一并开发利用,大幅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稳用地预期,让企业安心深耕 聚焦“稳预期、强信心”核心诉求,广州健全用地续期制度,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深耕、潜心发展。 针对企业“长期发展有无保障”的顾虑,《指导意见》明确工商业用地续期申请条件、全流程办理步骤及差异化缴费标准,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投入产出要求的项目,经批准可顺利办理续期,切实稳定企业发展预期。针对企业“短期开发流程繁杂”的痛点,《指导意见》创新探索储备土地、留用地短期开发利用模式,明确适用范围、使用用途、开发期限,以及到期后土地复原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让“沉睡”土地焕发新生。 兴工商实业,助项目快马加鞭 《指导意见》紧扣“广兴工商实业、广纳优质项目”要求,简化流程、升级服务,全方位为项目落地投产保驾护航。 《指导意见》不仅精简审批流程,推行多验合一,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分期分栋办理规划核实,将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合并办理,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还依托联合审批系统和“一码管地”机制,打通全链条数据壁垒,为项目发展扫清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