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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万绿湖风景照(图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设置责任落实情况、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和群众满意程度等五个方面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明确四项核心原则: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以考核为抓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贯彻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要求,按照本地区经审批报备的考核计划,结合实际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相关内容。 在考核内容上,《考核办法》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精准设置五个方面考核内容:一是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督察整改等情况;二是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覆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及生态质量等;三是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聚焦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等;四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五是群众满意程度,将群众感受纳入考核体系。 考核实行百分制,设加分、减分项,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值得注意的是,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良好”及以上。考核每年一次,次年6月底前完成,按自评总结、核实核证、综合评价、结果反馈四步规范推进。 结果运用突出“严”字当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与干部综合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也是生态环保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约谈主要负责人;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数据造假、谎报瞒报等行为,直接定为不合格,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严肃追责。 据了解,此前我国已连续7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无到有、由好到优”,成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抓手。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考核办法》正是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