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创作 2022年09月25日  

■王志敏金文中堂·《老子道德经句》。

  王志敏

  署:芥山,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广东省政协书画院理事、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荣誉主席、佛山市文联兼职副主席、佛山市书法家协主席、佛山印社社长、研究馆员、华师大校外硕导。

  创作札记:

  艺术是情感交流、表达的产物,以作品为桥梁,作者与观众间达到情感相通与互动,获得精神的娱悦。欣赏作品过程所获得的感受,古人也往往用“如交挚友”来形容,我觉得非常贴切!因为这种感受,经常也会在我们研读古帖的时得到。由于有着汉字书写的共同经验,汉字书写过程中的情感流动在中国人之间是相通的,是能够感受到的,只是这种感受往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很难具体地描述给其他人。所以,书法创作与欣赏最应该以写意的眼光与角度去切入。作者通过写意方式宣泄情感,获得心灵痛快的体验;观者从其作品痛快地宣泄中产生情感与写意的共鸣,共同完成了每件作品。

  我深信有“字如其人”,更从不避讳在书写过程中透露更多的性情与感受。当然,不一定所有书法作品都能达到“字如其人”境界的,或者有些作者更喜欢把自已的个性严格地收敛起来,而更热衷于向观者展示通过更多技巧的谋划而得到的外在形式,那用“字如其人”来要求,就一定会很难得到应有的回应。有个讲饮酒与交友的段子或者在这里用得上,说的是:逢酒必醉的与从来不醉的人都不能交!必醉的没自控能力,难于相处;不醉的自控力太强,其实很可怕!“酒不醉人人自醉”!“醉”就等于把自已的性情甚至一切向人和盘奉上,就如艺术创作,就如书法创作。在作品中,作者不先醉,行么?在这一点上,书法创作的过程最抽象!也最具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