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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平方米小复式隔出八间房 楼上马桶水直滴楼下床(2)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5月30日        版次:A05    作者:

     ■丽晶华庭里某旅馆洗手间进行了加高处理。

     ■金莱阁11层的某改造房内,公用洗手间的马桶经过加高处理。

     ■金莱阁29层的一短租民宿内被改出了7间房,一个过道塞下了三个房间。

     ■酒店订房APP上客人对丽晶华庭里某旅馆的评价。

     ■丽晶华庭楼房的过道内,摆放着用完的一次性酒店用品和灭火器。

     ■金莱阁29层的短租民宿内,阳台被改造成了厨房。

     ■银莱阁的某户内,一个单间被分割成厨房位置和小客厅,进行了垫高处理。

  天河丽晶华庭“住改商”乱象丛生,业主苦不堪言——

  多部门联合执法仍不奏效,专家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改

  [小区物业]

  多年多次沟通但是“劝不动”

  近日,新快报记者来到丽晶华庭物业管理处了解小区内改建旅馆的情况。物业工作人员彭先生向记者表示,小区“住改商”的情况已经持续多年,丽晶华庭附近的两家医院每天都有很多人看病,病人及家属需要住宿,自2017年起就已经有这种现象。由于这些旅馆的价格较为实惠,多年来客人络绎不绝。

  针对业主将住房出租给旅馆经营者并允许其改建的情况,彭先生无奈表示,“业主要租给谁,我们没办法阻止,也没有执法权。这几年我们也多次跟业主沟通过,但是业主一意孤行要租给他(旅馆经营者),我们也没办法。总不能断水断电吧,这样反而是我们违法。”彭先生还说,此前相关部门多次来调查取证,物业也积极配合。

  [冼村街道]

  多部门联合行动查处10户

  针对该小区住房变旅馆引发的诸多问题,5月中旬,天河区冼村街道回应了新快报记者。

  街道方面表示,2024年3月以来,街道多次组织协调区住房建设与园林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冼村派出所、冼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冼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市管理办、应急办、综合保障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开展整治行动并召开专项会议,研究整治工作。目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已对该小区10户房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对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

  下一步,冼村街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好丽晶华庭违规改建问题。同时,加强对该小区楼梯间等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维护居民安全。不过,在记者求证上述“住改商”是否属于无证经营,后续如何处理违建、消防等问题,街道方面还暂时没有更多回应。

  此外,广州消防向新快报记者表示,该小区内旅馆经营者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功能用途,存在一定涉嫌违反消防规定的情形,但这些违法行为非消防部门职能管辖。建筑内部不同结构功能和用途的场所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设计、审核职能在各级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广州消防还补充道,需要先确认是否改变了房屋结构功能,才能确认是否缺乏相关消防设施,该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

  截至5月底,记者在订房平台上发现,“金莱阁精品公寓”“丽晶精品公寓”等旅馆仍在营业。

  [他山之石]

  “住改商”后有人被拘留并罚款

  “住改商”问题在全国各地都屡见不鲜,其处罚结果都非常严格,甚至有拘留案例。

  2019年起,家住南京新街口某楼宇的吴芳(化名)等多名业主备受来自所住楼宇内一套出租屋的困扰。40楼的一名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他人,进行改造和装修,分隔成八间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经营网约民宿。为此,数名业主多次向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此事,明确要求这家民宿停止经营并恢复该房屋为住宅,但该民宿一直未停止经营。2021年,业主们将其告上法庭。秦淮法院判决被告民宿经营者停止经营行为,要求被告业主将房屋恢复为住宅用途,不得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2023年12月,东莞塘厦田心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家出租屋“爆改”成小旅馆。据了解该公寓为出租屋,由黄某主要负责经营,其中15间临时房用来进行日租和时租。经塘厦公安核查,该公寓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也没有在出租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且是“第二次”被发现。最终公寓负责人黄某因涉嫌擅自经营,并且是第二次以上查获,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十三天并处罚款1000元,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的行政处罚。

  [专家观点]

  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新阶联副会长曹志伟:

  建议对全市住宅改旅馆全面清查

  针对丽晶华庭中住宅改旅馆的“住改商”现象,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新阶联副会长曹志伟表示“坚决反对”。他指出,“住改商”行为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是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广州市今年3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中第三条就提到,业主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前提是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

  “作为有30多年城市建设经验的行内人,我认为该小区这种现象不仅严重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而且还带来了严重的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降低了同栋住宅其他居民的生活品质。”曹志伟认为,“住改商”进出人员繁多且杂乱,容易造成电梯和其他公用设施的紧张。且住宅跟商业办公的消防要求不一样,尤其旅馆管理属于特殊行业,存在消防安全和治安隐患,不利于小区居民生活安全。

  由于“住改商”问题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的职能,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曹志伟建议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带领各区城管局,组织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上所属地居委会对全市将住宅改为旅馆等对外经营性场所功能的住宅全面清查,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对于整栋大楼有意向全部改变使用功能,转变为商业或办公楼的,引导其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成综合验收后,方可进行经营。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

  多部门联动处理 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

  “住宅改为经营性的旅馆、酒店,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情况下很难改建成功。”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律师向新快报记者表示,“住改商”的前提应当是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另外,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还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还需要消防部门进行审查并进行验收。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廖律师说,上述金莱阁中违规民宿、旅馆不登记身份证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

  廖建勋建议,针对该小区种种违法行为,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多部门联动处理,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同时,当地的街道部门、社区和物业要联动起来,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曝光、宣传。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的业主们如果面临一些行政部门不作为时,可以通过行政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让相关部门去履行法定职责。作为改造房屋的业主,需要意识到“住改商”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改变房屋结构会引发一些安全问题,甚至是消防问题。“一旦发生相应事故,对应的原业主将承担很大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廖建勋说。

  ■统筹:新快报记者 罗琼

  ■文/图:新快报记者 贾典 林钢威 实习生 董宣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