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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立法护航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5月30日        版次:A08    作者:

  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优先列为年度城市治理任务

  在广州这座超大城市“绣花”将有法治保障。日前,《广州市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在广州市人大官网挂网,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该规定拟于2024年6月下旬进行第二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让城市更有格局、更有气象、更有温度

  近年来,广州坚持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市治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广州已累计完成91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累计改造老旧建筑4959.2万平方米,“三线”整治2926.95千米,增设无障碍通道166.4千米,完善消防设施7.8万个,新增社区绿地和公共空间1005个,惠及67.9万户家庭、217.2万居民。

  2024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切实用好绣花功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治理方式,让城市更有格局、更有气象、更有温度。为了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压实城市治理责任,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如何定义“绣花”?《规定》表示,本规定所称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是指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环境等领域和环节,落实精细化治理的理念和要求,推动城市品质综合提升。同时,《规定》明确,推进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计划年度化、任务清单化、落实责任化、监督制度化、奖惩公开化。

  治理年度计划须公开并附任务清单

  《规定》提出,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制定本级人民政府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当包括存在问题、治理任务、治理目标、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并附具体的治理任务清单。年度计划一旦明确应当向社会公开。

  年度计划应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公众或者服务管理对象普遍反映的城市治理突出问题,优先作为年度治理任务,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年度计划治理任务通过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征集,研究确定。征集方式包括: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穗好办移动应用程序,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人大代表联络站等。

  需关注的是,《规定》明确,对于公众临时反映的城市治理突出问题或者其他突发性事项,相关政府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将其确定为临时性精细化治理任务,做到即时出现即时治理。

  明确治理任务承办人与完成时限

  在计划分解下达方面,《规定》表示,市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十二月底前制定完成下一年度的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年度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制定完年度计划后,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则于每年二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的治理任务清单。

  任务实施方面,《规定》明确,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需围绕实施年度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并应当对治理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因客观原因确需对工作进度、完成时限作出延期调整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并报告。

  法律责任方面,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相关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