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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接连爆雷 资本市场守门人“失守”(1)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7月08日        版次:A14    作者:

     ■廖木兴/图

  普华永道接连丢单,大华所被停业6个月,正中珠江被投资者索赔  

  近期,被多家公司解约的普华永道再度推上风口浪尖,事件背后,是外界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的质疑。政府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日趋严格,“国九条”发布后,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亦成为瞩目的焦点。在这个过程中,多家内资大所马失前蹄,让外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信度更添一丝阴影。

  由于特殊的收费模式,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形成事实意义上的甲乙双方,这让外界怀疑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实际审计业务中,由甲方压力造成的造假倾向与监管层面的重罚威慑形成机之两翼,外审机构要在客户与监管之间寻求平衡。既要帮助客户合规展示自身财务状况,又要避免自身卷入财务造假而被处罚。

  [聚焦]

  监管不断加码

  会计师事务所频被查

  国际知名审计机构普华永道近期陷入解约潮,据新快报记者不完全梳理,截至目前至少34家上市公司公告取消与普华永道的合作,涉及审计相关费用约6亿元。其中,多家公司是大型央企上市企业,包括中国人寿、中国石油、中国中铁等,还有一些在各领域处于龙头地位的民营企业,如医疗领域的迈瑞医疗,食品饮料领域的东鹏饮料,服装领域的都市丽人等。总体来看,近期爆出与普华永道解约的公司还是以大型国企居多。

  实际上,近期因卷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风波的会计师事务,远不止普华永道一家。

  今年5月份,有内资八大所之一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遭没收业务收入689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同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卷入的财务造假案是金通灵案。经证监会调查,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还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总计虚增收入9.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亿元。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亦开始频频出现在法律新闻中。

  今年6月初,投资者起诉宜化生活案迎来一审判决,除了上市公司及高管担负责任外,负责为宜化生活提供审计服务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亦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早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刚因康美药业案被罚,当时法院判决正中珠江及其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导致这家1981年成立的广州老牌事务所成为了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近几年,监管层不断加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2020年新证券法扩大了虚假陈述责任主体,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新法亦加重了行政处罚,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其面临的处罚金额将由旧证券法下的“业务收入的一至五倍”增长为“业务收入的一至十倍”。

  2023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对216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同比增长16.56%,对197家会计师事务所、509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分别增长13.22%、21.77%。其中,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4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

  [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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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模式受质疑

  在客户和监管之间寻求平衡

  长期以来,外审机构被认为是资本市场守门人。会计师事务所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保证上市公司不出现重大财务造假或错报。

  独立审计的诞生与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密切相关,在这种现状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因为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无法对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有效监察,理论上可以雇佣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对自己实际投资的企业账面进行独立审计。

  现实情况是,这笔审计费用是由被审计单位承担,被审计单位在进行融资活动时也需要外审机构对其出具一份审计报告用以满足各出资方要求。由此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事实意义上的甲乙双方。加之目前许多企业的大股东亦是企业实际管理者,故目前普遍观点认为,此种收费模式导致外审机构很难保持独立性。

  林霖(化名)曾在四大所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她告诉新快报记者,虽然目前此种审计收费模式存在瑕疵,但不能简单认定会计师事务所缺乏独立性,因为若配合造假被查,不仅是签字会计师,包括事务所以及其他合伙人都会被重罚,正常情况下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不会因此而冒险。

  不过林霖亦表示,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是在寻求一种“平衡”。这种平衡表现为,在执行完一个年度的所有审计程序后,审计团队会和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将一些可能导致瑕疵审计报告的事项进行“消化”,让一些不合规的会计处理进行“合规化”。林霖强调,这种调整并非意味着外审单位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而是帮助上市公司以合规的方式展示自身财务状况。

  一位曾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向新快报记者介绍称,一般而言,财务造假是一种无中生有,常见表现为通过伪造凭证方式虚构业务,或进行无商业实质的交易,以此达到虚增业绩等目的。我们日常中经常提到的一些“财务处理”则是一种会计处理方式的差异,即业务本身存在,但要如何合规地入账,外审机构与公司经常有分歧。

  从公开的信息看,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出现矛盾并不罕见。

  近期,*ST洪涛董事长刘年新曾公开表态,无法接受外审机构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报告。刘年新称自己从未违规占用资金,从未财务造假。不过所谓“无法表示意见”其实代表审计工作受限,会计师无法获得审计证据。

  2023年,已经退市的*ST新文在最后的退市之前多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一笔收入的确认与会计师存在重大分歧。

  2022年,*ST雪松在营业收入的扣除事项上与中兴华所出现分歧,决定改聘其他事务所,此事曾引起监管高度关注。

  ■新快报记者 刘艳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