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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财险加强监管 多家险企暂未达经营门槛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8月15日        版次:A12    作者:

  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互联网财险业务的经营条件,要求已经开展业务的险企于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

  作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通知》对于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不满足有关经营条件的,应立即停止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

  记者注意到,多家险企最新的偿付能力未达相关要求。例如,今年一季度,富德产险、前海财险、华安财险、都邦财险等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类。

  在业务方面,财险第一大险种——车险的经营区域受到严控。《通知》明确,严控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方式将机动车辆保险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原则上不得将农业保险、船舶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严禁财产保险公司将线下业务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

  以比亚迪财险为例,前身是国内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的易安财险,今年4月获批在安徽、江西等地区使用全国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基础保险费率和相应的费率浮动系数。

  《通知》还强调保险公司的落地服务能力。财产保险公司通过本公司分支机构开展落地服务的,应明确授权范围,加强服务过程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财产保险公司委托线下合作机构提供落地服务的,应审慎筛选合作方,线下合作机构应具有三年及以上财产保险业务服务经验。

  记者注意到,《通知》给予了过渡期。财产保险公司应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进整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符合《通知》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