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14条举措涵盖基金总额管理、待遇保障、用药保障等多方面。 支持医保基金流向基层 根据意见,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倾斜;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明确结余分配要向基层倾斜。 “预算分配倾斜基层,消除了基层顾虑,激励医疗机构由‘治已病’向‘治未病’深度转型。”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智慧数据室主任张立强说。 在合理规划定点资源配置基础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救助定点在乡镇(街道)层面至少覆盖1家基层机构。 这意味着,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将进一步拓展,更多人将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可及的医保服务,看病就医更省心、更有保障。 意见鼓励基层用好价格政策开展适宜服务。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用好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互联网诊查费(复诊)、中医、康复类等价格项目。 规范基金清算流程,有针对性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周转压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一系列举措将为基层“减负松绑”。 提升基层待遇水平 根据意见,落实住院差别化待遇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张立强认为,通过差异化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将缓解大型医院资源虹吸效应,优化全域医疗资源配置。 对参保人来说,转诊也将更加便利。如在上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由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患者同一疾病周期内不再另设起付线。 此外,支持基层对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长期处方、适度放宽乡村两级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实现县乡村处方规范流转……一系列“小切口”改革将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水平,让群众用药更有保障。 “这既从经济上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又大幅提升就医便捷性,困难群众、老年群体和慢病患者将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苗艳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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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分配向基层倾斜 医保基金护航“家门口”就医
来源:新快报
2026年03月18日
版次: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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