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政策 2024年06月07日 陈玉霞

  整理/陈玉霞

  

  上海市:优化限购政策,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5月27日,上海市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主要内容有:(1)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非户籍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房缴纳社保/个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户籍人才购房缴纳社保/个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并将购房范围扩大至所在区全域。

  (2)优化非户籍单身人士购房范围,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取消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规定,对夫妻离异后购房的,不再按离异前家庭计算拥有住房套数。调整住房赠与规定,已赠与住房不再计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支持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3)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包括户籍和非户籍)可再购买1套。

  (4)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适度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同一天,上海市发布公积金新政,对于购买首套房的买家,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家庭为13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家庭为100万元;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二套改善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5%。

  

  深圳市:下调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为30%

  

  5月28日,“深圳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10BP调整为LPR-4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LPR+30BP调整为LPR-5BP。

  

  沈阳市:全面解除限购及限售措施

  

  5月29日,沈阳市宣布在全区域解除限购限售政策。其中:(1)在本市全区域解除限购、限售基础上,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2)首套房商贷首付不低于15%,二套房25%。取消首套和二套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3)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购买自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苏州市:买新房可获契税补贴,购房可申请落户

  

  6月2日,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主要内容有: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对“卖旧买新”的实施分层次购房契税补贴;在苏州市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二套房由30%调整为25%;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20万元和15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额度上浮30%,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在读)、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额度上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