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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和贫困考生

本月25日前可申报 重点高校专项计划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13日        版次:A03G    栏目:要闻·焦点    作者:孙唯、粤教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通讯员粤教宣报道: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

  据悉,2020年广东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广东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区。

  据了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广东部分本科高校承担,包括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等16所院校,招生总人数为1950人。招生专业以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

  省教育厅表示,符合广东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0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相应的分数线等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在本科批次前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标准。“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省教育厅表示,符合条件、有意向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需5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申报,并于5月18日至25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同时完成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