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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杀猪盘 ”电诈案南沙宣判

重要成员最高获刑十年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19日        版次:A07G    栏目:    作者:王楠、王君、胡名态

  羊城晚报记者 王楠

  通讯员 王君 胡名态

  

  18日上午,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对朱某等101人跨国“杀猪盘”电信诈骗案重要成员朱某、林某、丁某进行公开宣判。

  朱某、林某、丁某三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年、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万元、一万五千元,继续追缴三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并责令三被告人对其担任组员、后勤主管、组长期间所实际参与的犯罪部分承担退赔责任。

  

  

  案情回放

  包装人设换取信任 诱你不断在诈骗平台投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份起,游某、韩某、陈某三人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筹建专门针对我国国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建某集团”尼泊尔分公司,通过陌陌、探探、微信等交友网站和聊天工具添加中国大陆境内被害人为好友,通过包装人设、情感经营换取对方的信任,向被害人发送“全民财富通”“英皇娱乐”等诈骗平台的二维码,以赌博网站有漏洞、“众筹投资”短期内可获取10%-25%高额回报,承诺还本付息等话术诱骗被害人扫码进入该平台的“短线宝”“掌上宝”“华夏通”等项目进行博彩或投资,致使被害人不断投入资金,最终实现巨额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为实现诈骗目的,该公司设置多个业务小组和门岗安保、督导、后勤人员,形成了一个管理严格、相互配合、紧密合作的大型电信诈骗集团。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该犯罪集团骗取叶某等6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794758.51元。

  被告人朱某于2019年10月前往尼泊尔,先担任骑士组的业务员,后担任骑士组主管。被告人林某于2019年7月加入建某集团,10月8日随建某集团从菲律宾转移到尼泊尔。前后担任J组后勤主管、J组组长。被告人丁某于2018年10月加入诈骗集团,先后在泰国、菲律宾、尼泊尔从事诈骗活动,于2019年6月1日担任Z1组组长。

  2019年12月23日,该公司被尼泊尔警方摧毁,包括被告人朱某、林某等在内的同案人在尼泊尔被抓获,后于2020年1月9日被我国警方押解入境。包括被告人丁某等在内的20余名同案人在我国境内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证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林某、丁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三被告人主动或被人纠集加入犯罪集团,针对我国大陆公民进行电信诈骗,应从严惩处。本案系集团诈骗,属于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故各被告人的犯罪金额,应该以其加入至离开期间犯罪集团的诈骗金额予以认定。

  此次对三被告人公开宣判后,该系列案全案101名被告人全部宣判完毕。

  

  

  法官提醒

  切勿轻易相信网上陌生人

  

  “杀猪盘”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投资或赌博类型的诈骗方式。骗子把受害人叫做“猪”,把交友工具叫做“猪圈”,把聊天剧本叫做“猪饲料”,把建立情感关系过程叫做“养猪”。这些骗局背后都有犯罪团伙在集体作案,团队分工明确,步步下套。

  此类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团伙会在与受害人的聊天中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诈骗方案,通过情感经营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往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

  法官提醒市民,应理性对待、认真辨识网络世界的复杂信息,不要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尤其不能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警惕对方提出的任何转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