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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梅”事件通报:回应社会关切,真相最有力量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2月24日        版次:A07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王石川

  □王石川

  

  回应社会关切,真相最有力量。

  针对发酵至今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23日发布通报称,涉事女子现户籍登记名为杨某侠,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13日,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董某港等八孩均为杨某侠所生。通报显示,包括丰县县委书记、县长在内17人被问责。

  相较于当地此前几次通报,该通报无论整体把握还是细节张力,都拉直了网友心中长久以来的很多问号,也因细节较为丰满而能实现逻辑自洽。

  通读该通报,越发感觉小花梅的人生充满不幸与苦难。比如被拐卖,再比如沦为生育机器;患有精神分裂症、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还遭受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如此之多的伤害加于一身,小花梅命运之悲摧,令人唏嘘。

  如今,一批官员被处理,虐待小花梅的董某民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拐卖小花梅的桑某妞、时某忠也被批捕。此外,涉及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刘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谭某庆、李某玲也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处理,严惩不贷,是帮小花梅讨回公道,也是呵护公平正义。

  如果对拐卖妇女行为听之任之,对虐待妇女现象视而不见,必然让法治社会蒙羞;如果对小花梅的苦痛视而不见,抑或习以为常,必然重创世道人心。

  连日来,无数网友关注小花梅事件,不只是因为有“代入感”,也不只是因为出于悲悯情怀,更因为人们难以接受在现代文明浩荡前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为何仍无法切掉拐卖妇女这个毒瘤?因为人们无法认同,本该如实呈现真相的官方通报,为何弄虚作假?因为人们无法理解,一件本身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何变得九曲十八弯?因为人们无法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真相?因为人们无法想象,像小花梅这样的悲剧究竟还有多少?

  一言以蔽之,在小花梅事件中,人们心中有太多问号,问号一天不拉直,心灵就一日难安。最重要的是,但凡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无法对小花梅的悲剧置之度外,因为她是我们血脉相连的同胞,她是本该得到法律护佑的公民。她被侮辱、被损害,乃至被压迫,势必激起人们的同情,让人坐卧不安。

  此次通报让人如释重负,其中一个细节是,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被撤职、县长郑春伟被责令辞去县长职务、宣传部部长苏北被免职,这些处理无疑都与通报发布信息不实有关。通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连通报都敢做文章,何其胆大!也正因为当地发布的通报漏洞百出,才让网友越发怀疑此事必有猫腻。

  广大网友不依不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当地像小花梅那样悲苦的人还有没有?若有,有多少?网友关注一个人的命运,继而关注一个群体的命运,这很正常。根据通报可知,江苏省近期已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是对舆论关切的尊重,也是跟民意形成互动,只有不折不扣地做到“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才能全面取信于民。

  谈及此次事件的教训与反思,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负责人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从根本上说,基层服务管理缺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线失守,是因为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没有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连眼皮子底下的丑陋都习以为常,连拐卖虐待妇女这种涉嫌违法犯罪的事都不处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前提,更是塑造全民法治信仰的必由之途。丰县此事告一段落,但带来的教训和反思值得剖析,惟有举一反三,才能真正画上句号。

  (作者是北京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