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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07日        版次:A03    栏目:京粤连线    作者:董柳、丰西西

  代表委员热议  

  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有了根本遵循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海仪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我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中做好综治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及困境孩子救助工作提供了指引和方向。”她表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属于社会救助体系范畴,“今后,我们一定按照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这方面工作,让更多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后,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熊水龙感慨:“总书记最牵挂的始终是人民,尤其是困难群众。”

  熊水龙表示,着眼于当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快,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增多,今年两会他递交了一份《关于加大力度发展我国普惠养老服务,解决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的提案》,建议多措并举,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丰西西)

  

  专家解读  

  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科负责人邱国良表示,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应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兜住底,就是要织牢社会救助网,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获得相应的社会救助;兜准底,就是要精准施策,不搞千篇一律,使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落到困难群众的心坎里;兜好底,就是要不折不扣、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和救助。

  深圳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深圳大学残障与公益研究院院长周林刚谈到,当前,我国还有部分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需要法律、社会政策予以兜底。应坚持底线公平原则,进行分类施策,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主体,社会办量参与为补充的残疾人分层类社会救助体系。

  (羊城晚报记者 符畅 通讯员 莫冠婷 粤残宣)

  

  广东实践  

  广东社会救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据悉,广东分四类地区制订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0年相比,2021年以3.5%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并保持在全国前列。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631元、286元。截至2021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58.7万户、142.2万人,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13元、734元。

  各地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月人均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528元、1275元。

  截至2021年11月,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51.05万人次,其中困难生活补贴42.82万人,重度护理补贴108.23万人。日前,广东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通知,提出从今年起,逐步提高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标准分别为188元、252元,到2025年将分别提至209元、280元。

  (羊城晚报记者 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