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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育课入法倒逼体育教育“入心”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4月15日        版次:A07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李英锋

  □李英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4月14日在北京表示,针对实践中学校体育课时被占用的问题,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强调,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多年以来,体育课在中小学等教育体系中都被解读为“副科”,处于较弱势的地位。体育课被挤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不少学校,体育课在某些教学阶段更是被直接或变相地系统性挤占。也因此,常有体育老师在网上吐槽,表达委屈、无奈的心情。

  近几年,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一直在力挺体育教育,采取了一系列强化体育教育的措施,要求保障体育课的课时和质量,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两小时,并推动中考体育分值上涨……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校园体育教育的“上位”,也提升了社会对校园体育教育的重视程度,但相关要求多为政策要求、行政管理要求,其效力来源多为教育政策、规划、方案、红头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或制度措施的层级效力较低,权威性、制约性、稳定性、长效性不足,甚至在某些环节或不同地域之间还存在不统一、不协调、不同步等问题。

  明确规定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的法律责任,就把有关体育课的政策要求、行政要求上升为法律要求,划出了保障体育课课时和质量的法律红线。体育课的法律刚性传导到学校的教学管理环节和老师的授课环节,就具备了强约束性,一旦学校或老师出现未开齐开足体育课或挤占体育课等行为,就会受到法律惩戒,法律惩戒会倒逼学校管理者和老师增强自律意识、底线意识,对体育课入脑入心,保障体育课的课时和质量。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体育课入法只是第一步,要让法律要求焕发生命力、产生实质效果,关键在于落实。政府、教育部门及学校应不断强化体育师资、教学设施的配备,做好从中小学到大学的体育教育衔接,设计好各阶段的体育教学规划、课程内容和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学校和家庭的体育教育责任,为体育课入法铺垫好落实条件。

  我国青少年的近视率、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增强青少年体质面临着严峻挑战。体育课入法释放出积极的信号,既顺应了校园体育教育的需求,也顺应了法治建设的需求。期待着法律的明确责任和惩戒、震慑、教育、拒止等功能可以给体育课营造更好的环境,让体育课得到更强的保障,让体育老师少一分无奈,多一分底气,向青少年体质输送更多的“教育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