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框架协议签署仪式现场 |
文/董柳 王君 赵丽 图/刘伟 5月10日上午,在广州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法院”)联合南沙区检察院、南沙区科技局、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南沙区司法局、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沙区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南沙海关等八家单位共同签署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签署当天,现场还举办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助推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能力”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此次沙龙由南沙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南沙法院共同主办。 府院联动 协同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授权审查、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公民诚信等多个环节。此次,由南沙法院牵头制定并联合南沙区八家相关单位共同签署的协议,正是协同各方力量织密知识产权保护之网、共同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一次有益尝试。 协议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法治宣传等各环节制定相关举措,旨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各家单位围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形成一致意见。 在信息共享、协同保护方面,协议明确各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和信息反馈,统一对于商标审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具体事项的认定标准,在行政执法及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在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强化对高发、典型性侵权行为的监管、查处。协议要求充分发挥南沙自贸区主导建设的“全球溯源中心”作用,包括法院在内的相关职能单位加入全球溯源中心,共享中心内知识产权风险信息,充分发挥全球溯源中心辅助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效能。 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协议强调充分发挥法院、行政机关、行业商会等各类解纷资源的功能,引导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积极选择非诉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推动各单位在线调解平台对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质量,优化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程序,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同时,协议提出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关等相关知识产权监管、执法部门需在相应知识产权领域发挥专业优势,推荐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专家陪审员或特邀调解员,对口参与涉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或调解,充实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专业力量。 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方面,协议提出构建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将恶意重复侵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违法违规知识产权代理等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列入“黑名单”,向各部门通报,由各部门依法依规联合实施失信惩戒等。 建言献策 专家学者与业界代表共话发展 协议签署当天,现场还举办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助推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能力”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 南沙法院、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与企业代表齐聚一堂,结合理论热点、司法及行政执法实践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发掘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中的重点难点,共同探讨如何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推企业提升国际化发展能力,为南沙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建言献策。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琳以《市场失败理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模糊性问题的修正》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仲春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现状、诉讼中可能面临的重点问题及法律适用难点进行了介绍,并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司法裁判提出相关思考。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凯从学界的角度分析了当下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现状和难点,并从适用原则、救济模式、保护理念、保护机制四个角度提出破解商业秘密司法保护难点的途径。 南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颖着重介绍了南沙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所遇到的涉平行进口相关商标侵权问题及出口环节因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被海关查扣时报关人的责任认定问题,介绍了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裁判思路,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曾裕新以《南沙区实现粤港两地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跨境证据互认“零”的突破》为题进行发言,介绍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情况。 守护创新 积极服务构建知产保护新格局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刚需,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标配”。近年来,南沙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保护知识产权创新成果,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南沙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近三年来,南沙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两万件,其中,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90%。 前不久,南沙法院审理的“番高公司诉格霖公司、彭某泉、冯某仪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入选广东保护商业秘密典型案例。该案中,南沙法院依法认定关键客户信息作为重要商业资源,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护。这只是南沙法院立足审判、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在刘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中,南沙法院率先适用“从业禁止”,为广州首例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适用“从业禁止”的刑事案件,丰富了预防性制裁措施的司法实践;在虎牙公司与斗鱼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南沙法院发出全国首份针对苹果商店应用程序投诉行为的“禁令”裁定,入选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案例、广东法院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案例;在周六福诉某珠宝首饰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中,发出广州首例涉珠宝首饰行业行为保全裁定,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类似的典型案例不胜枚举。 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南沙法院还十分注重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要约和解程序的适用指引》,并适用该规则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推动与国际通行诉讼规则对接,该指引获评2021年度广州法院“十大微改革”;发布《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参考作用,入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向全市推广实施的第五批改革创新经验。 除了机制创新之外,南沙法院还不断加强科技赋能,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智慧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全业务线上办理、无纸化运用、程序性文书自动生成,推行跨域网上立案、微信送达、远程视频开庭及调解……南沙法院努力以数字正义助推更高水平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