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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洁癖不能侵犯商户店招自由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8月09日        版次:A06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舒圣祥

  □舒圣祥

  

  近日,“江西上饶一餐厅门头写经营内容的字样被城管拆除”一事引发关注。网曝视频显示,上饶市信州区一餐厅门头招牌上除了有“某某轻食餐厅”字样外,还写着“无油炒菜、全麦面食、比萨焗饭”的经营内容。穿着“城市管理”服装的工作人员爬上梯子将门头上关于经营内容的字体拆除。当地城管局表示,有文件统一规定店铺招牌只能写店名。

  关于店铺招牌和广告牌匾的那点事儿,很多地方都没少折腾,有时还能折腾上新闻头条。通常是因为要“创文”,为了改善城市颜值、提升城市气质,故而对违规门楣牌匾和各种店招进行拆除,以便让城市“换颜提质”。是否真的“换颜提质”?恐怕未必。基于“精心”的统一设计,最终却搞出黑底白字瘆人效果的,现实中并不少见。

  不过,上饶不让店招写经营内容,倒真有红头文件依据——《上饶市中心城区店招门楣设置导则(试行)》明确要求:店招门楣内容只能有店面名称及相关标识和图案,禁止有经营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信息,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问题是,这个“规”本身的权威性,显然值得商榷。

  所谓店招违规,违的是基于当地官员权力审美的地方之规;而且在法律层级上,连地方性规章都算不上,充其量只是地方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红头文件而已。事实一再证明,权力审美有时候并不靠谱。当店招统一设计成了单一设计,店招规范管理成了死板管理,店招往往会背离它吸引顾客、活跃市场的本源价值,不再是商户想要的店招,纯粹只是权力想要的形象。换言之,城市管理洁癖侵犯了商户的店招自由。

  城市创文在店招上做文章,本身不能说不对。因为,破旧无序的店铺招牌和广告招牌,的确很影响市容市貌,甚至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店招不是不该管,而是如何管。要知道,店招并非只会成为城市文明的“糟粕”,还有可能成为城市文明的“精华”。招牌是商业载体也是文化载体,承载着特定的历史底蕴与人文内涵,有特色的招牌,是一条街乃至一座城的门面。

  需要防止的,是胡乱设置店招影响市容市貌和公共安全,而不是窒息店招的自主设计空间,将了无生趣的单调设计,视为唯一可接受的所谓“城市之美”。文化不可能在死板的条条框框里窒息出来,只可能在自由的创意空间里生长出来。前者最多是在权力审美的前提下批量制造工艺品,后者才有可能海量创造艺术品,尽显街市店招文化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