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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欠那位坠楼的孩子一声“对不起”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1月17日        版次:A06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伍里川

   □伍里川

  

  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一女孩坠楼身亡的情况通报,通报称:11月7日,七星关区某小学附近一文具店丢失商品,店主经查看监控视频后怀疑系女孩张某某所为。11月9日,张某某到店购物时,店主暂扣其作业本和笔袋。11月10日中午,店主在张某某的作业本封面加上“重金悬赏,紧急寻人”字样并放置在商店门口。张某某的班主任获知此事后,对张某某进行了安抚,同时电话联系其父亲,告知要妥善处理此事并对张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因其父回家时张某某已入睡,未进行沟通。11月11日7时14分,张某某离家进入电梯去往顶楼后坠楼。通报特别提醒,目前,女孩家属和店主已达成和解,女孩家属表示不再提起诉讼。这一通报给了世人一个交代,但由于过于简略,很多人的愤怒情绪可能一时仍难以安放。

  此事发酵有日。据报道,此前网传信息称,女孩去文具店买了3.6元的学习用品,之后将钱放到收银柜台上,老板未经许可翻女孩书包,之后把小女孩的个人信息贴在店门口并进行“悬赏”,还给两个小学生送了彩笔,让她们在学校宣扬女孩偷东西,以致女孩被同学们孤立,被冷嘲热讽,最后导致女孩轻生。媒体记者15日联系到涉事文具店老板,对方称“实际情况跟网上说的不一样”,还称“这两天一直在派出所协调”。现在看来,网传信息在主干部分并没有失实,通报同时为相关老师正了名,而店家的“协调”努力,也最终没有落空。

  但落空的,一定有一个叫“良知”的东西。

  一语“达成和解”,在程序上发出了一个“句号”,但在情感上,却成为一根坚硬的刺,扎在人心深处。

  正如有律师所言,涉事文具店老板的做法涉嫌侵犯个人肖像权和隐私权,女孩因不堪受辱自杀,情节严重。但众所周知,就算是刑事责任,也可以达成有条件和解。尽管公众并不清楚和解的内容,但在警方的监督下,这个结果想必是经得起拷问的。

  此事的关键并不在于纸币付款带来的麻烦——笔者亦曾经历过以纸币付完钱却被追问“是否付了钱”的尴尬——而在于,当某一方执意对另一方进行“降维打击”时,为何难受遏制?而对于一个受到了名誉侵犯的人,尤其是孩子,救济之网如何织密?

  的确,站在店家的角度看,可能丢东西的事情已不是一次两次,所以此次才会大为光火,誓要揪出“坏人”。按通报所言,查看了监控视频的店主,理应有一个基本的、理性的判断,就算要讨说法到底,也应该依法进行,何至于不管不顾、迹如撒泼?难道只因为“案值”过低,不想惊动警方,所以干脆任性而为?

  这种对私人名誉攻击的效果如何,民间早有定论。而用在一个孩子身上,污名汹汹,于心何忍?

  梳理整个事件过程、各个细节可知,这个店家老板除了将加有“重金悬赏,紧急寻人”字样的作业本收回柜台后,并无真正收敛。而其种种做法,称得上在施行“私刑”。如此恶劣的行径,怎么就能持续下去,闹到学校都停不下来?尽管在通知家长的环节上,老师没有缺位,但学校方面尽到保护学生的职责了吗?面对“闯”进校园肆意胡闹的人,是不是该有起码的干预之策,而不是仅仅通知家长呢?须知,无论是家中还是学校,都是孩子最后的“阵地”。这个“阵地”是绝对不能失守的啊。

  事到如今,我们或许无法改变事件“了结”的方向,也不可能挽回一个可怜孩子的生命,但这事并不能真正从世间抹去。全社会都应该深思的是,我们何以没能保护得了一个10岁女孩的生命?

  我们,欠一个10岁的孩子一声沉痛的“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