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澎 据羊城晚报昨日报道,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还没有到位,广州街头出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又成为难以整治的对象。有关部门宣称,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品牌五花八门,都是非法运营。另一方面,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似乎又很有市场,有市民认为它们能点对点出行,非常便利,而且,还可以替代自有的电动自行车。 首先,如果确定共享电动自行车非法,并且不允许存在,那么,问题就很简单,直接查封相关运营单位,要求其收回电动自行车。不配合的,可以没收、可以处罚。显然,管理部门并没这么做。一是可能其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满足了部分群众需求,甚至可以替代部分私家电动自行车。二是同样乱象丛生的私家电动自行车现在也没有治理好,虽然普遍上牌了,交通违章情况依然故我。两者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理论上讲,共享电动自行车应该比自有的电动自行车好一些,不仅可以共享,还可以减少总量。 其次,既然宣称其非法,又不查封收缴,那么能不能改善条件,增强安全性?当然,如果管理部门这样做,似乎又是变相认可其存在。如果既不认可其合理存在,又不减少其危险因素,就未免有些不负责了。 从羊城晚报报道的情况来看,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有这么一些—— 一是擅自投放。上路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严格来说,必须经批准才能投放。而且,如果允许其投放,那么该如何投放,如何控制总量和区域分布,都要有相应的规划,就如共享自行车刚刚出现时一样,不限制就会野蛮生长,最后会造成对城市是混乱、对企业是浪费这样的恶果。 二是无牌上路。如果纳入合法经营,就可参照私家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当然,这跟如何投放是相互联系的。 三是质量堪忧。如果企业没有市场信心,政府又没有许可,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就难以保障。毕竟在灰色地带运营,随时可能被取缔,企业哪有信心搞好电动自行车的质量?而且,既然是非法运营,管理部门也不会去监督其产品质量。 四是缺少头盔。有的是配了头盔,却破旧不堪,或丢失了;也有的是完好的,但是乘客担心卫生问题不愿戴;有的是根本就没配备。一般来说,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乘客,不太可能自带一个头盔。这是一个难题,即使给其正式“出生证”,也要考虑妥善解决。否则,不戴头盔上路也是违法的。 五是强制充值。这似乎跟当初的共享自行车收押金一样,初入市场试水,企业为了减少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通常都会用这些手法,群众认为方便或为了图优惠也会帮衬。如果规范化管理,只允许少量实力较强的参与者进入市场,这个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 六是充电安全。据称,运营企业通常是租一间房,同时对几十组电池进行充电,这样存在安全隐患。这也说明这个行业门槛极低,简单装备即可营业。 从报道来看,一些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过整治,有暂扣、有约谈、有查处不戴头盔上路骑行、有查处无牌上路等等。从最近情况来看,效果不彰。希望管理部门借鉴私家电动自行车的整治滞后和共享自行车管理的有关经验教训,尽快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拿出一整套办法来。 一般来说,整治不了,说明其有一定的存在合理性。要么限定区域试点,寻求科学的管理办法;要么就像私家电动自行车,放任一小段时间后,广泛征求各种意见,出台全面解决方案。 总之,不能让共享电动自行车继续非法运营,运营企业不受处罚,骑行者不受约束的状况长期延续下去。另外,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能否取代部分私家电动自行车也要作出科学判断。 (作者是广州市博士科技创新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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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自行车无序投放,广州该如何整治?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2月24日
版次:A06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彭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