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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手
“未成年模式”全面升级

——将针对不同年龄段,进行差异化时长管理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8月04日        版次:A10    栏目:    作者:

  “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8月2日发布消息,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

  

  “防绕过”功能

  强化家长验证权限

  

  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

  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家长或未成年人用户通过账号在多移动智能终端(包括同一厂家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多个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应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满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功能。

  同时,移动智能终端还应具备防绕过功能。在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应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

  

  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

  使用时长不同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为其提供适合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

  分龄化设计根据以下5个年龄区间划分:不满3周岁;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面向不满8周岁用户,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面向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此外,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发出休息提醒,且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使用网络产品时

  有消费限额

  

  按照分龄区间,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并打造专属内容池,还应限制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产品和服务。

  比如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应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等等。同时鼓励应用程序开发者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发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应用程序,帮助未成年人培养良好网络素养,鼓励教育、益智、科普、读书、音乐、体育等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专区中上架。

  (来源 人民网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