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记者 黄颖琳 通讯员 粤市监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现向社会公布一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广州市陆某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中,当事人陆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情况下,在某农场内从事“烧猪”肉类食品制作,2023年4月3日,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获当事人112头生猪胴体和“烧猪”半成品均无戳盖蓝色检疫合格印章,涉嫌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4月4日,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在茂名市化州市某食品店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案中,2023年5月11日,经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管辖,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化州市某食品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唐基胶囊”和“唐平胶囊”等食品标签上标示有“既食又药,保健功能:调节血糖,适宜人群:血糖偏高者”等内容。上述查获的食品“经抽样检验,格列本脲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购进上述“唐基胶囊”糖果食品150瓶、“唐平胶囊”糖果食品100瓶并对外销售。“格列本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二部里载明的类别是“降血糖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6月13日,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案例还包括韶关市南雄邱某某非法使用硫磺熏制加工生产“红辣椒干”香辛料食品一案,当事人邱某某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在韶关市南雄市某村屋的空地、围房及仓库,向他人收购辣椒再使用硫磺熏制加工为“红辣椒干”香辛料并对外销售,2023年3月17日,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现场查获当事人用硫磺熏制的“红辣椒干”共计48840公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3月18日,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另外,在佛山市某贸易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酒类食品案中,2023年3月29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查获当事人佛山市某贸易公司经营的无中文标签的洋酒和红酒48瓶。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2023年6月6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没收涉案酒类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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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胶囊”糖果添加降血糖药、硫磺熏制加工“红辣椒干”……
广东公布一批民生领域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10月19日
版次:A10
栏目:扫雷
作者:黄颖琳、粤市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