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金庸笔下的丐帮有两大神功——打狗棒法与降龙十八掌。前者属外功,变化繁复、精妙无匹;后者属内功,当者辟易、刚猛无俦。历代帮主恃之以横行天下,非但恶狗不能欺,即令强龙地头蛇,见之亦无不胆寒。 可惜的是,我等凡人,于这两大神功一招也不会。 不懂武功,在武侠剧中大概率活不过三集。张无忌被一群恶狗差点咬死,被救后反要感谢狗主朱九真,这非但不能讲道理,而且还得哈腰赔笑。但在现实世界中,法律却比一切武功都好使。具体来说,面对朱九真及其恶狗,法律便是一套兼具震慑力与惩罚力的“打狗棒法”。 不过,这套“棒法”固然精妙绝伦,短时间内却是难收奇效。在规范养狗这件事上,立法易、执法难,立竿见影更是难上加难。 遛狗不拴绳者,饲养危险犬者,茫茫人间何止千万。面对满大街不懂事的人和不拴绳的狗,执法者必会发出孙悟空之问:魑魅魍魉怎么就这么多?正如金庸对打狗棒法的设定——即便使出最后杀招“天下无狗”,也仅能同时对付数十条恶犬。而满江湖恶习难改的法外狂徒们,又有多大概率能遇见洪七公呢? 俗话说,你永远无法改变一个成年人。而规范养狗,则相当于改变无数成年人的多年积习,其难度可想而知。从个人行为上来看,这无非是改变一件微末的小事;而从集体心理上来看,则无异于撼动一座巍峨的大山。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普法宣传,而是一次艰难的移风易俗,远非“打狗棒法”所能一招奏效的。 棒法不够,掌法来凑。打狗棒法毕竟属于外功,遇到顽敌、强敌、众敌,必得搭配降龙十八掌才能克敌制胜。这套内功,在现实中便是世道人心。 前段时间,某位哲学教授在室内讲座中公然违法抽烟,引起网络热议。由此事可抛出一个“灵魂之问”:既知违法,为何仍能理直气壮?这便不仅关乎法律法规,而且关乎世道人心。违法抽烟者之所以有恃无恐,乃因自知其行为虽于法有违,但并未冒天下之大不韪。这大不韪,便是大家伙的内心愤怒与道义谴责。 反过来说,无论违法抽烟还是违规养犬,很大程度上都是群众的宽忍惯出来的毛病。面对这类违法者,我们惯于忍一时、退一步,始而惊之怒之,继而忌之惮之,终而纵之容之,即或良言相劝,见对方听而不闻,也往往息事宁人,终不肯理直气壮地监督举报。却不料退一步后,并非海阔天空,而是越想越气。 这样一来,非但“降龙十八掌”的内功使不出来,“打狗棒法”的外功也大打折扣,两者均震慑不足、惩罚无力,从而令违规者更加肆无忌惮,致使整个问题陷入逻辑怪圈。在这一怪圈中,我们越来越宽忍,却又越来越愤怒。 但若换种思维设想一下,这一怪圈便能不攻自破——假如我们不再一味宽忍,而是像对待家暴或偷拍一样,对遛狗不拴绳零容忍,对饲养危险犬不放过,既从法律上施展“打狗棒法”,又从道德上打出“降龙十八掌”,让肆无忌惮者体验到法律的震慑与威力,让理直气壮者感受到我们的鄙夷与愤怒……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其实是迫不得已的诛心之法。但普法宣传也好、移风易俗也罢,根本目的都是改变某种固执心理与不良积习。改变一人已然不易,何况改变千人万人?因此,这绝非一朝一夕、一招一式之事,亦非一个部门、一部法规之事,而是我们每一个人切身之事。 所谓桀犬吠尧、蜀狗吠日,无论大犬小犬、好狗恶狗,既谈不上道德,更不存在理性,狗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只有人拥有理性,也只有人能论道德。“打狗棒法”打的从来不是狗,而是人心中的恶意;“降龙十八掌”降的也不是龙,而是人心中的“毒龙”。这固然艰难,却终究可期。 谢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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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打狗”
也要“降龙”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10月21日
版次:A06
栏目:一周漫评
作者:谢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