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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名称应继续保持中性名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1月05日        版次:A09    栏目:中超观察    作者:柴智

  

  1月3日,中国足协通过官方渠道向各地方会员协会和俱乐部下发《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新规最显著的变化是职业俱乐部可在保持俱乐部中性名(非企业化名称)的情况下,在2024至2028赛季为各自一线队、梯队寻求冠名合作。

  过去三个赛季,中国职业足球联赛陷入生存危机,不少俱乐部经济状况举步维艰,职业联赛品牌形象遭遇重创。据统计,从2018至2022赛季,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联赛已有44家俱乐部被取消相应联赛的注册资格。此时中国足协做出规则调整,能够让有困难的俱乐部通过自救等方式改善生存环境,继续“活”下去,也为职业联赛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中国足协对于新版《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的官方解释是:“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并兼顾我国国情及职业联赛发展现状,为支持俱乐部生存发展,促进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长期、稳定发展,规范俱乐部和球队名称使用情况。”

  新规规定,俱乐部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官方名称应规范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企业组织形式,其中俱乐部名称长度不超过四个汉字。也就是说,俱乐部名称按规定应继续保持中性名。俱乐部即便打算变更其名称,应在每年赛季结束后提出申请,且变更后的名称仍应为非企业化名称。在完成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后,俱乐部五年内不得申请再次变更。

  新规允许俱乐部一线队及梯队与企业分别建立冠名合作关系。具体来说,一家俱乐部的单支队伍仅可接受一个主体的冠名,不同队伍可接受不同主体的冠名;参加男子职业联赛的球队的冠名名称应规范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赞助商名称+队,赞助商名称不得使用非汉字字符并应精简在四个汉字以内且不得出现集团、公司、企业等词组;俱乐部青训梯队在其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赛事中,简称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赞助商名称+梯队。规定同时明确俱乐部球队冠名期限最低为一个赛季,且赛季内不得更改冠名。

  羊城晚报记者 柴智